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自治区党委、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,不断完善法院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,充实聘用制书记员队伍,满足和保障审判执行基本工作,林周县人民法院决定公开招聘6名聘用制书记员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职位
劳动合同制书记员6名
二、招聘原则
民主公开原则、公平竞争原则、择优录用原则
三、招聘对象
西藏自治区生源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
四、招聘要求
(一)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下列要求:
1、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、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;
2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不恶意散布不良或不实言论;
3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4、年龄为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;
5、报考人员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;
6、具有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、文字表达能力和较强的学习能力,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;
7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、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、被开除公职或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、以及其它有不适宜担任司法辅助情形的人员,不得报考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予以优先录取:
1、林周县零就业家庭、城乡低保边缘家庭、脱贫家庭、残疾人家庭;
2、熟练掌握计算机、“双语”者。
五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1、采取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。报名表可通过邮箱发送至yx250013@163.com或添加微信Tenzen-quzhen发送报名表;
2、报名时间: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3日,每天上午9:30-13:00,下午15:30-18:00;
3、报名地点:林周县人民法院主楼1楼政治部办公室;
4、报名要求:对报名人员先进行资格审查,资格审查需提供:
(1)《林周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报名表》;
(2)本人第二代身份证、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;
(3)学历证书和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与复印件;
(4)本人近期二寸白底免冠彩照1张(含电子版)。
5、资格审查:资格审查工作由林周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。资格审查合格并确认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将通过电话通知本人。
特别提示:报考人员需认真仔细填写《林周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报名表》,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将无法更改相关信息。
(二)考试流程
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,此次考试初步定为笔试和面试两环节(具体根据报考人数考试环节进行调整)。
1、笔试:包括综合行政能力测试,题型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。
笔试包括政治和经济常识、基础法律知识、职业道德、科技和文化常识、写作能力、解决问题能力等,笔试总分为100分(时长120分钟)。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,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相关培训;
笔试时间:另行通知;
笔试地点:此次笔试只在林周县人民法院设考点;
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:(1)按照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,原则上按招考计划人数2∶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,并通过电话通知本人;(2)此次考试不实行加分政策。
2、面试:包括笔试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。
面试时间:另行通知;
面试地点:林周县人民法院主楼2楼会议室;
面试主要内容:此次面试总分为100分。面试主要内容为语言表达能力、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测试。每名考生面试时间15分钟;
3、体检:通过面试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。按笔试成绩占60%、面试成绩占40%合成考试总成绩,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原则上按1: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(具体根据报考人数确定考试环节,考试占比分值也有所调整)。体检时间另行通知,体检费用自理。
(三)考察政审
1、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,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;
2、林周县人民法院委托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村(居)委会对考生及其家庭主要成员进行考察政审。考生需在规定时限内填报《林周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政审表》,并自行前往所在辖区的考察政审单位(部门)办理相关手续;
3、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,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。递补人员将单独组织体检及考察政审。
六、聘用待遇
1、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名单确定后,在“林周之窗”“林周县人民法院”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。公示期限为5个自然日;
2、公示期满后,与林周县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,试用期2个月,合同期限为1年,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基础工资的80%,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者,每年进行续签;
3、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由基本工资、学历补助、绩效工资、工种补助、工龄工资构成,每月基本工资3000元/月,绩效工资300-500元/月(具体按照考核结果予以发放),工种补助300元/月,学历补助和工龄工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。满一年后,每年可享受带薪休假30天。单位提供就餐、住宿条件;
4、招聘聘用制书记员不占用林周县人民法院中央政法专项编制,日常管理及考核奖惩由林周县人民法院负责;
5、按规定为聘用制书记员缴纳保险。
七、其他
特别提示:请报考人员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,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,如因通讯不畅影响考试,后果自负。
八、联系方式
1、联系部门:林周县人民法院办公室
2、通信地址:拉萨市林周县人民法院政治部
3、联系电话:0891-61253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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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链接:
http://www.xzlz.gov.cn/tzgg/202212/t20221215_4469880.html